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27

127.在主的引导下

九、星空中的第一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——基于耳闻目睹的报告

127.在主的引导下,我被天使带到星空中的一个星球,在那里蒙允许看到这个星球本身,但没有与那里的居民交谈,只与来自该星球的灵人交谈。每个星球的所有居民或所有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,都会变成灵人,并留在自己的星球附近。然而,我能从这些灵人那里搜集到有关他们星球及其居民状态的信息。因为当人们离开肉体时,他们会带走自己以前的一切生命和一切记忆。

被带到宇宙中的星球不是指身体,而是指灵被带到或转移到那里。灵通过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被引导,这些变化在他看来,就像通过空间旅行。生命状态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决定了人们的亲近程度,因为生命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将他们联结起来,而不一致或不同之处则将他们分开。由此明显可知灵里的旅行如何进行,人又如何接近遥远的地方,而本人仍留在原处。

不过,通过内在状态的变化将灵人带出自己的星球,并使这些变化逐渐发展,直至达到一个与他们被带往之人的状态相一致或类似的状态,这是唯有主才能做到的事。因为在往返的过程中,从头至尾必须有持续的指引和预见。这种事若发生在一个肉体仍在自然界,由此受制于空间的人身上,尤其需要主的帮助。那些陷入身体感官,并出于它们思考的人无法被引导相信,这一切实实在在地发生了。

原因在于,身体感官无法理解脱离空间的旅行。但那些出于其灵的感官思考,多少有点远离或退离身体感官的人能被引导相信并理解;因为内在思维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,取而代之的是产生空间和时间的事物。因此,接下来有关星空中诸星球的内容是讲给这些人的,而非其他人,除非这其他人是那种能允许自己接受教导的人。死后,人仍保留他对世上一切事的记忆(AC 2476-2486)。在来世,位置的移动、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;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(AC 1273-1277, 1377, 3356, 5605, 10734)。

属天的奥秘 #1422

1422.“祝福你的

1422.“祝福你的,我必赐福与他们”表示一切幸福属于那些从心里承认主的人。这从“祝福或赐福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祝福或赐福”包含从主接受的每一个事物,既包括良善,也包括真理,因而包括一切属天、属灵、属世、世俗或肉体的良善和真理。由于就普遍意义而言,“祝福或赐福”包含这一切,所以“祝福或赐福”在各个地方的含义从它所在的语境可以看出来,因为它适合那时它所论及的事物。由此清楚可知,“祝福你的,我必赐福与他们”表示一切幸福属于那些从心里承认主的人,因为如前所述(1401-1402节),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。
“称颂(Bless)耶和华(或主)”是古人当中一种常见的说话形式,这一点从圣言清楚看出来。如诗篇:
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,当在各会中称颂主神。(诗篇68:26)
又:
要向耶和华歌唱,称颂祂的名,天天传扬祂的救恩。(诗篇96:2)
但以理书:
这奥秘就在夜间异象中显明,但以理便称颂天上的神。他说,神的名永永远远当受称颂,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于祂。(但以理书2:19-20)
论到撒迦利亚和西面,我们也读到,他们都称颂神(路加福音1:64; 2:28)。在这些经文中,很明显,“称颂主”(bless the Lord)就是向祂歌唱,传扬祂的救恩,传讲祂的智慧和能力,因而从心里称谢和承认主。凡这样做的人必被主赐福,也就是被赐予那些属于赐福或祝福的事物,即属天、属灵、属世、世俗和肉体的良善。当这些事物按这个顺序相继到来时,它们就是良善并产生幸福。
由于“称颂耶和华(或主)”和“被耶和华(或主)赐福”是一种常见的说话形式,所以人们也常说“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”(Blessed be Jehovah)。如诗篇:
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,因为祂听了我恳求的声音。(诗篇28:6)
又:
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!因为祂向我施展奇妙的怜悯。(诗篇31:21)
又:
神是应当称颂的!祂并没有推却我的祷告,也没有叫祂的怜悯离开我。(诗篇66:20)
又:
独行奇事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,是应当称颂的。祂荣耀的名也当称颂,直到永远。愿祂的荣耀充满全地。(诗篇72:18-19)
又:
耶和华啊,你是应当称颂的!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。(诗篇119:12)
又:
耶和华我的磐石是应当称颂的,祂教导我的手。(诗篇144:1)
路加福音:
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了,就预言说,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,因祂眷顾祂的百姓,为他们施行救赎。(路加福音1:67-68)

属天的奥秘 #2400

2400.“告诉将要

2400.“告诉将要娶他女儿的女婿们”表示告诉那些处于能与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真理之人。这从“女婿”和“女儿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女婿”是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,因而是指真理(对此,参看2389节);“女儿”是指对良善的情感(参看2362节)。由于经上说他“告诉将要娶他女儿的女婿们”,所以这句话表示告诉那些处于能与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真理之人。它们因能被结合,故被称为他的“女婿”;但由于它们还没有被结合,所以经上说“将要娶他女儿的”。
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里的第三种人,即那些知道真理,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。事实上,教会里有三种人:第一种是那些过着仁之良善的生活之人,他们由“罗得”来代表;第二种是那些完全沉浸于虚假和邪恶,极力弃绝真理和良善的人,他们就是“所多玛人”所代表的人;第三种是那些的确知道真理,却仍陷入邪恶的人,他们在此由“女婿”来表示。这最后一种人主要是那些教导人的人,但他们所教导的真理没有更深地扎根下来,只是死记硬背。他们学习真理,炫耀他们的知识纯粹是为了地位和利益。对这种人来说,含有真理之种的土壤是爱自己和爱世界,所以他们对真理的信仰不过是这些爱所产生的一种说服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我将在别处描述这种说服的性质(2682, 2689, 3895节)。这些人在此以女婿来描述,他们一点也不相信所多玛会倾覆,反而加以嘲笑。他们心里的信仰也具有这种性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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